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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信用卡业务违约金最低收费限额的公告
时间: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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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保障大多数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我行定于202112 1调整信用卡业务违约金最低收费限额,具体公告如下:

  持卡人如在到期还款日前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则我行将根据持卡人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向持卡人收取违约金,同时收取违约金的最低标准将由10元人民币或1美元的标准调整至20元人民币或2美元。即若持卡人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不超过400元(含)人民币或40(含)美元,则我行按照20元人民币或2美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上述调整我行将同步更新《广州银行信用卡业务服务收费价目表》、《广州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等信息。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广州银行信用卡的支持与信赖,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特此公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1年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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