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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十二)——加强青少年金融教育 谨防落入犯罪陷阱
时间: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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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某日,一名学生模样的男孩带有一点紧张地走进A银行某网点,向大堂经理表示想开一张银行卡。大堂经理要求男孩出示身份证件,经查,身份证显示该男孩年龄未满17周岁。大堂经理进一步询问男孩现在是否有独立工作获取收入,以及开卡用途。经了解,该男孩是该市某中学高二学生,并未独立工作获取收入,日常消费由父母提供。男孩看中一款价值较高的游戏设备,但父母不同意购买。后男孩在网络中收到不明来源的信息,声称只要提供个人银行帐户供使用,即可获得一笔可观费用。男孩故萌生到银行开户,以提供给网络上的买家换取报酬的想法。了解情况后,大堂经理明确拒绝了男孩的开户要求,并仔细认真向其介绍了关于未成年人开户的特别规定,以及提供账户供他人使用很可能陷入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当中。经大堂经理解释,男孩认识到了问题,不再要求开户。

  【案例分析】

  首先,该案例中,男孩未满17周岁,按照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有效劳动收入证明才能独立办理银行卡,否则将参照未满16周岁的情况需由监护人代开户,鉴于男孩未独立工作,大堂经理拒绝开户有明确依据。其次,男孩开户的初始动机是在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为了获得金钱购买价值较高的游戏设备,反映缺乏理性消费观。再次,男孩打算开户后将账户提供给不明网络买家使用,反映缺乏基本金融安全知识,很可能陷入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当中。

  【温馨提示】

  家长和学校、社会应加强对青少年的金融知识教育,让青少年了解与金融相关的权益保障,培养树立正确、理性消费观,提高青少年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防范意识。青少年应主动加强与家长、学校沟通,遇到金融方面的困惑及时向家长、老师或专业人士求助,不轻信不明信息,不被不法分子教唆、利用,及时举报可疑金融犯罪线索。

  韶关分行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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