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对公客户:
为加强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行将开展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014年度年检工作。
本次账户年检的范围为2014年1月1日(不含)前开立的各类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年检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 31日;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年检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敬请相关客户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开户银行续的,将按照提交年检资料,具体事宜请到我行营业网点咨询。逾期未办理年检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谢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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