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优化开立进口信用证及跨境保函服务收费定价,提升银行服务水平,自2025年9月28日起,我行调整进口信用证及跨境保函业务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 |
适用对象 |
服务内容 |
调整前 收费标准 |
调整后 收费标准 |
进口信用证 |
对公 |
客户委托本行开立国际信用证。 |
开证金额的0.15%,每笔最低200元,加收电开证电报费。 |
开证金额(含溢装金额)的0.15%或按协议价格收取,每笔最低200元,加收电开证电报费。 |
开出保函 |
对公 |
客户委托本行开立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 |
保函金额的0.05-0.25%,按季计算,每笔最低300元,加收保函电报费。 |
保函金额的0.05-0.25%,按季计算,或按协议价格收取,每笔最低300元,加收保函电报费。 |
客户委托本行非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 |
保函金额的0.025-0.125%,按季计算,每笔最低300元,加收保函电报费。 |
保函金额的0.025-0.125%,按季计算,或按协议价格收取,每笔最低300元,加收保函电报费。 |
本次收费标准调整长期有效,后续如有进一步调整,将另行通知。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广州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020-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86-20-96699(境外)。
本公告公示有效期限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27日。
特此公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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