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银行赋强公证全流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5]1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赋强公证全流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聘请1家联合体(由1家服务商+1家律师事务所组成)提供赋强公证全流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1家联合体( 由1家服务商+1家律师事务所组成)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1日止。本公告在广州银行的官网(http://www.gzcb.com.cn)、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 http://www.cfcpn.com)、招标代理公司网站(https://www.gpdi.com/bidding)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银行的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www.gzcb.com.cn)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联合体中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中律师事务所应提供: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一年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二)联合体成员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公证协会、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联合体成员派出的公证及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服务团队成员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受过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公证协会、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联合体成员未曾与招标人发生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联合体成员不存在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监管制度限制性规定的情形(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七)本项目由服务商、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进行响应,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服务商作为牵头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终选聘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上述一至六条中的相关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响应,也不接受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响应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联合体在本项目案件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行没有利益冲突。(提供没有利益冲突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
(九)联合体成员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十)联合体成员利害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的情形。
3、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相关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十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已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线上购买,售后不退。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平台进行文件费支付及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a或b)即可进行费用支付,通过方式b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才为获取成功。
a.手机端:获取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采易招”点击“公共服务”-“应谈登记”-“公开项目/邀请项目”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获取材料上传及支付。
b.PC端:输入“采易招”网址(https://bidding.gpdi.com/),注册登录(步骤详细操作指引见https://bidding.gpdi.com/homepage/fwzn/index.jhtml--服务指南--供应操作手册/投标人找回密码),点击“我要获取”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材料上传及支付,文件的自助获取。
“采易招”获取审核的说明:
“采易招”客服支撑QQ:2604586483(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该QQ仅解决“采易招”系统问题,业务相关问题请详询公告“十、联系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如法人可不提供);
4)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领购确认函(需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
3.获取招标文件及开具发票等相关事项的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18520585742。
八、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开标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可采用提前邮寄的形式,接收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邮寄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2个工作日汇至指定账户: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2、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账号: 311093000956001440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注:我司已采用银企直联,每一个项目对应一个账号收取保证金,请务必将保证金转至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下。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汇款时请注明事由:00726+公司简称投标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20-2238654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
邮箱:jzcg4@gzcb.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
联系人:胡宝芝、赵俊茜
联系电话:18520585742、13760663489
邮箱:hubaozhi@gpdi.com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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