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李某因企业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发生贷款逾期,影响到了个人征信记录。某日,其在网络平台看到一家“征信修复”机构的宣传广告,并按要求支付了1万元的服务费。事后,李某多次查询信用报告,发现逾期记录根本没有删除,于是联系“征信修复”机构讨要说法,发现对方已经把自己拉黑。
【案例分析】
该案例是常见的“征信洗白”手段之一,即骗取费用后跑路。非法中介利用了金融消费者渴望清除不良征信记录的急切心态,通过打着“信用修复、清除污点、删除记录”及“代理申诉、咨询服务”等旗号,收取服务费用,并通过批量制造投诉材料、流程化包装等手段开展所谓“征信修复”业务,试图通过监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施压,以达到费用减免、逃废债务、纠改征信等目的。如果未能如愿,这些不法分子往往拒绝退还已收费用,甚至直接消失跑路,使受害者蒙受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
1、“征信修复”是完全不存在的概念。所有规范征信业、征信机构的相关法规、文件、制度中,均未提及“征信修复”的概念。线上线下流传的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纯属虚假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认为只要投 诉就可以对正确记载的征信信息进行随意更改或删除。
2、即便有了逾期记录也不必过于紧张,个人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记录自欠款和欠息还清后保留5年,不会伴随终生。
3、金融消费者如果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即可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处理。金融消费者应树立依法理性维权意识,直接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诉求,进行征信异议申请或投诉,或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依法合理维权。
(广州银行韶关分行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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