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特许经营贷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融资业务:
(1)融资项目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8]10号)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要求或具有绿色金融事业部认定的节能、环保属性。
(2)以项目特许经营权及其收费权(如有)质押为担保方式。
(3)以项目运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主要还款来源。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我行信贷政策。
适用客群
承接了包含特许经营权的项目的企业,项目须符合本产品要求。
准入要求
申请人:
1、申请人或其外包合作方有相关资质且具备项目实施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三年以上项目运营经营,实施过同类型项目。
3、无环保、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4、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节能环保项目:
1、项目由县级(含)或相当于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发起;
2、项目建设涉及的水、电、土地、厂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完备或由所在区域政府文件规定限期落实;
3、项目可替代性低或属于区域垄断经营,市场优势明显。
产品方案
(一)贷款金额
拟以特许经营权质押的项目贷款期间内净现金流对贷款本金的覆盖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60%,覆盖率=项目净现金流/贷款本金×100%,净现金流包括净利润、折旧等;对于股东背景良好,主体资质优异,可予以适当放宽,拟以特许经营权质押的项目净现金流不得低于贷款本息总额。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应依据项目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确定,但不得超出特许经营权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含)。
(三)担保方式
项目涉及的特许经营权及其收费权(如有)须质押,视情况辅以其它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属广州银行,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