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手机银行
扫码关注微信银行
扫码下载广银信用卡
扫码关注惠e通
扫码关注微时光
扫码关注广银e家
适老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各地分行 > 清远分行 > 分行动态
以案说险—守法用法不租借 安全用卡共得益
时间: 2024-03-15
【字体:
【打印】

  案件基本情况: 

  在一次同学聚会上,王某开豪车到场,并向同学吹嘘其成功事迹及丰富生活,张某多次表示羡慕,王某趁机向其提出其资金流水较多,容易引起银行对其账户进行监管,向张某提出借用其银行卡进行资金周转,并向其支付一定报酬,经协商张某向王某提供5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王某每月向张某支付2000元报酬,不久后张某因其银行卡被用于收取电信诈骗所得款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被警察带走调查。 

  案例分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忙,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本案例中,张某出借名下银行卡供王某使用,银行卡被用于收取电信诈骗所得款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温馨提示: 

  对于个人的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物件要妥善保管,不可出售出租出借,以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本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触碰法律。如果个人的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遗失,要第一时间办理挂失补办,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