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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外业务非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市场调研公告
时间: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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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现对涉外业务非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市场调研,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概况见附件1,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调研征集时间及说明

  调研自即日起至2026年720日17:00止。能够满足本行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律所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及安排

  (一)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律所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已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一年考核(“近一年考核结果为合格”)。

  2、报名律所自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

  3、报名律所派出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自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

  4、报名律所未曾与本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发生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

  5、报名律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报名,但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参加报名,亦不接受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加报名,否则,两者报名均无效。

  7、报名律所在本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没有利益冲突。

  8、报名律所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包、转包。

  10、自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报名律所派出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需具有境内银行涉外业务的服务经验。(须提供同类服务案例示例一览表,及对应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

  (二)报名材料制作及递交

  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申请表为Excel,其余资料扫描件转为PDF(请压缩扫描件清晰度、删减空白页,控制文件大小),全部压缩打包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盖公章)。

  2、提供经验证明材料:具有银行涉外业务相关法律服务经验。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案件判决应包括案件当事人信息、案情摘要、裁判结果、法院落款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存在多份材料,建议同步提交《同类法律服务示例一览表》。

  3、提供律所合作意向申请表。

  4、提供声明承诺(负责人签字并公章)。

      联系人:娄女士,13209919874/020-22134086

  联系人邮箱:louyuxin@gzcb.com.cn

  、注意事项

  1、本次调研结果仅作为了解市场情况使用,不构成本行后续邀请或委托的承诺或保证,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邀请已报名供应商参与后续流程由本行决定,本次征集活动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原因解释

  2、能够完全满足本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贵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本行邀请函,贵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

  3、后续接收邀请函的供应商应遵守本行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本行的法律服务考核与评价,如未达到考核要求,本行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接收邀请函的供应商应配合本行内外部审计和监管机构对服务事项的监督与检查。

  4、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5、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

  6、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本行联系。


  附件:1、广州银行涉外业务非诉法律服务采购需求

            2、律所合作意向申请表

            3、声明承诺函

            4、同类法律服务示例一览表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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