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银行清收律所合作准入增补项目
二、征集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拟征集清收外聘律所为本行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接受本行委托,向借款人、担保人等进行欠款本息追收;
2.诉讼代理服务,涵盖诉讼、仲裁、执行等程序的全流程代理;
3.为逾期资产清收处置提供相关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准入期限:两年
(三)准入区域及数量
本次合作准入按行政区域划分为15个片区,具体包括: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南京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肇庆市、珠海市、江门市、清远市、汕头市、梅州市、韶关市、湛江市。各区域准入律师事务所数量不设上限,同一律师事务所可报名一个或多个区域。
(四)准入说明
1.本次准入工作在现有不良资产清收律所库基础上进行增补,原不良资产清收律所库内全部律所直接纳入对应区域合作准入名单,无需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2.本次准入仅为合作资质审查,不构成本行后续委托其代理清收案件的承诺或保证。具体清收案件的委托,将由本行根据业务需要,在相应准入区域发出邀请通知,并依据个案要求组织材料提交及评审。
(五)准入后管理
1.合作律所应遵守本行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本行的法律服务考核与评价。如未达到考核要求,本行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
2.合作律所应配合本行内外部审计和监管机构对代理案件的监督与检查。
四、报名及评审安排
(一)报名材料
1.纸质材料封装要求: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1份(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材料必须固定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形式),报名材料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封口处应加盖律所公章。
2.递交时间:纸质材料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建议优先选择顺丰速递)递交报名文件,因邮寄延迟导致无法按时递交的,后果由报名律所自行承担。同时以PDF格式发送至下述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gcbtszc@gzcb.com.cn
邮件主题:【律所名称+报名区域】,若同一家律所同时报名多个区域,须为每个报名区域准备一套完整报名材料,并独立装订成册。
邮递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4楼
现场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楼前台
联系人:钟女士,15018425740/020-28302167
截止时间:首轮报名须于2026年2月10号9:00前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后续轮次的准入安排及时间,将视情况另行公告通知。
(二)准入流程
1.准入评审:由本行组成评审小组,依据准入资质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
2、结果公示:在评审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银行官网发布准入律所合作结果公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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