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2021年7月1日起修订汇款人(含个人、对公)办理澳元、加元境外汇出汇款,在汇款申请书“71A国内外费用承担”一栏中选择“汇款人OUR”时收取的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对象 |
澳元汇出汇款(收款行为本行账户行) |
客户委托本行办理汇出汇款,在汇款申请书“71A国内外费用承担”一栏中选择“汇款人OUR”时收取 |
10澳元/笔 |
对公、个人 |
加元汇出汇款 |
21加元/笔 |
对公、个人 |
特此公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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