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共度难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20】291号)及中国人民银行(银征信中心【2020】13号)要求,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为切实让使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企业充分了解减免政策,具体减免情况如下:
一、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
二、阶段性减免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贷款经办行或经办客户经理,感谢您对我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