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银行外聘律所代理广银E贷债权清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3]30号/ZJZB-2023-1356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外聘律所代理广银E贷债权清收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广银E贷债权清收
(二)采购数量: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与本案无利益冲突的律所2家。2家中标律所按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分别按7:3的比例各自承办本项目,若综合得分名次相同的,则均分案量。自派案日起计半年内无实质性清收进展,如立案成功,我行有权提前收回案件并转派.
(三)服务期限:自签署《广州银行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两年(如合同约定可延长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中标人须于招标人派案后半年内完成全部案件的诉讼/仲裁立案,逾期未能立案部分招标人将有权提前收回案件)。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5日17:00止。本公告在广州银行的官网(http://www.gzc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jzb.chinaccssc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银行的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www.gzcb.com.cn)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成立一年(含)以上,且已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一年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投标人派出的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服务团队成员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投标人未曾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行发生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人不存在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监管制度限制性规定的情形(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七)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投标,但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投标,如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投标,两者投标无效。
(八)投标人在本项目案件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行没有利益冲突。(提供没有利益冲突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5日17:00止。
(二)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系统、邮件购买任选其一,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招标文件发票事宜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3820346/83800940/83806127/hejiaxin.gyl@chinaccs.cn。
(1)系统购买文件:登录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jzb.chinaccsscm.cn/)完成信息登记并下载文件,账号为贵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注册后请及时完善信息并更改密码。网站主页工作动态处可下载《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参考流程。
(2)邮件购买文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文件领购确认函》(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附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自拟)+标书费汇款底单(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账号:3110910043850022614)打包以邮件方式发送给购买文件联系人叶小姐(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咨询事宜):020-83820346/83800940/83806127/hejiaxin.gyl@chinaccs.cn。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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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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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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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联系人(请务必填写直接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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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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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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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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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依据 |
□ 营业执照 □ 单位介绍信 □ 工作证 □ 身份证 □ 授权函 □ 邀请函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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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 |
购买人签名: |
2.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电子)将于公告期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至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招标文件发票联系人:叶小姐020-83820346/83800940/83806127/zhongjbss2@zjscs.com。
3.电汇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号:3110910043850022614
八、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14:4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开标2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注:如需采用快递送达投标文件的,请将投标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个工作日快递邮寄)送达至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4楼招标事业部,联系人:李梦妮13544395850、钟嘉兰18011755408(若为邮寄,请邮寄后请短信通知,例如:XX公司+顺丰快递单号XXXX+XX项目投标文件已寄出,并在快递外包装箱注明公司名称)。
九、投标保证金: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非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电汇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
2、电汇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号:3110910043850022614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20-2238654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
邮箱:jzcg4@gzcb.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邮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李梦妮/陈玉恒
联系电话:13544395850
邮箱:13544395850@139.com
叶小姐(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咨询事宜):020-83820346/83800940/83806127/zhongjbss2@zjscs.com
钟嘉兰18011755408(负责投标保证金退还及中标服务费开具事宜)
附件:招标文件领购确认函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