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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收代付
我行可接受客户委托,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和遍布全市的营业机构,代发工资、代收各种费用(如代收广州市财政非税收入),或代付税款、公用事业收费等费用。
二、委托贷款
客户提供资金,我行可根据客户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客户发放贷款,监督其使用,并协助客户回收。
优势:为客户拓展投资渠道,将闲散资金以客户确定的条件对确定的对象发放,并代客户监督贷款使用情况、协助客户回收,减少客户工作程序,降低投资费用,免除客户后顾之忧。我行作为中介,只收取和客户协商确定的手续费,以较低的成本提高客户资金增值效益。
适用客户:有富余资金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
申办业务所需具备条件:
经营合法、真实;
无违法、违纪记录;
能够提供保证金并提供反担保;
未被《广东省逃废债企业名单》通报。
申办业务所需资料:
1、资金来源说明;
2、资金用途说明;
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贷款卡;
4、能反映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报表及相关资料;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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